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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人:交警支队 2016-08-30  阅读人次:1  【字体: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6〕1号)及《泉州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路面巡逻勤务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基础业务工作。
(二)负责鲤城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调查处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鲤城区等级警卫、大型活动等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  行政  105  9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主要任务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导向,紧密围绕“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的总要求,忠诚履职,奋力拼搏,有力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圆满完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的任务要求,为鲤城区打造活力城市、建设幸福家园创造了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以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突出综合整治,构筑平安交通防护网。⒈抓住核心,深化“三年行动”;⒉ 守住关键,强化路面管控;⒊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⒋创新举措,拓宽宣传领域。
(二)以整秩序、保畅通为要务,立足疏堵结合,打造顺畅交通升级版。⒈立足监管,深化畅通工程;⒉立足本职,优化交通组织;⒊立足长远,强化秩序管理;⒋立足民生,改进警卫模式。
(三)以促规范、优服务为要务,创新社会管理,打好幸福交通组合拳。⒈以服务发展为主线,拓宽便民利民举措;⒉以严格制度为先导,强化驾驶人管理;⒊以完善机制为引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⒋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建设推广信息工程。
(四)以强队伍、树形象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和谐交通正能量。⒈政治建警增活力,振奋精气神;⒉从严治警增效力,持续树正气;⒊素质强警增能力,提升内动力;⒋从优待警增合力,弘扬真善美。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本年收入1905.49万元,本年支出860.0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5.43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190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92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981.99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860.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20.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38万元,公用支出92.83万元。
2. 项目支出639.8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40201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20.2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协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
(二)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项级科目)639.83万元。
主要用于维持大队正常运转专项业务费、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支出、车驾管及违法处理窗口设备改造支出、交通安全宣传费支出、行政收费成本支出、交通整治经费、停车场管理费、拖车服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2.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41万元。其中:2015年本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32.4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
(三)2015年无公务接待费。

  附件:鲤城交警大队2015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