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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停车诱导系统项目绩效公开

发布人:交警支队 2017-07-25  阅读人次:1  【字体:
 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项目自评报告

 

    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建设、稳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第一期建设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系统平台暨宝洲街示范工程,待运行稳定后再开展第二期内环路以内的9条主干道停车诱导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一期工程建设情况。201412月完成立项;20156月完成概算批复;201511月完成招标工作;201512月完成建设,20166月完成验收。

(二)二期工程建设情况。20159月完成立项;201512月完成项目概算及预算的批复;20161月完成招标工作;201611月完成7条主干道公共停车诱导工程建设;201611月底完成7条主干道验收工作。温陵路与泉秀路拟待有轨电车工程建完后再补充建设公共停车诱导工程。

    二、滞后环节及原因

(一)一期工程。一是20146月份市领导提出建设诱导系统和计时收费之前要组织到省外考察,8月份市交通综合整治组也下发了考察预通知,当时按工作计划是要等待考察以后再进行方案设计,但到了10月底仍没有出去,因此一期工程设计工作受到延误。

二是由于停车诱导系统没有国标,市场又不断推出新技术、新设备,概算审核缺乏依据,相关设备需多次进行市场询价,导致概算审核耗时过长(用了5个多月时间)。

三是工程类项目招标程序复杂,涉及审批的单位多,有些审批时限无法明确,招标工作及施工过程都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一期工程招标时出现流标等情况,因此工程建设有时无法按计划如期推进。

(二)二期工程。一是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原计划在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并运行稳定后再进行二期工程建设,但由于一期工程推进慢,导致二期工程受到延误,于20157月份才启动前期相关工作。

  二是原计划二期工程于2016年底前可以全部完成建设(扣除顺延日期后),但二期工程招标后,2016年启动有轨电车工程,并拟于年底动工建设。由于停车诱导工程需在人行道绿化带设置诱导屏基础及杆件,而有轨电车工程需迁移人行道绿化带。为避免造成工程建设浪费,拟待有轨电车工程建完后再补充建设温陵路及泉秀街公共停车诱导。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附件: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二期项目绩效管理(2017年).xls